关于开展中华中医药学会(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中医药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学会,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并广大会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优秀中医药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中华中医药学会(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届项目围绕“四个面向”,以能力、素质、潜质为标准,重点支持从事中医药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从事中医药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临床案例、科研仪器、工程技术等领域案例库中发布高水平案例成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潜心中医药临床或科研一线工作,运用中医药理论诊疗疑难疾病能力领先,或学术视野开阔,创新思维活跃,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运用价值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二、项目类别
(一)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
拟立项5名,资助标准:每年10万元,连续三年。
(二)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
1.A类项目:拟立项10名,资助标准:3年3万元,一次性拨付。
2.B类项目:拟立项50名(立项不资助)。
申报人只能选择一类项目进行申报,同时申报两类将会被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条件
(一)中华中医药学会个人会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三)热爱并致力投身于中医药事业;
(四)具有独立开展相关领域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计划,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对“托举”具有现实需求,并具备可预期的科研潜力;
(五)未曾入选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优秀青年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科技部领军人才计划、拔尖人才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以及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等)。
(六)申报年龄
1.中国科协立项项目:年龄在34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项目:年龄在36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申报途径
(一)渠道推荐:加强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推荐,按照民主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推荐。
1.各单位会员推荐名额,2名;
2.各地方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学会、解放军中医药学会)推荐名额,5名;
3.各分支机构推荐名额,5名;
4.青委会推荐名额,8名。
(二)专家推荐:每位候选人须获得3名专家推荐方为有效,其中本学科领域的同行专家不少于2名。每位专家最多可推荐候选人3名。
(三)会员自荐:符合条件的会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后,可自行申报、提交材料。
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上三种申报渠道中,选择一项进行填报。
五、申报材料
(一)候选人需通过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服务官方微信“中医药会员之家”-【会员服务】-【青托工程】或扫描二维码(见申报书最后一页)进行在线申报(申报书需带公章/签字)。请于2024年9月17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和材料寄送(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中华中医药学会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份寄送至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服务部。
(三)各地方学会、单位会员请在《申报书》“推荐单位”栏加盖公章,各分支机构、学会青年委员会请主任委员在推荐单位栏签字即可,不需盖章。
(四)申报人员应客观真实填报有关材料,不得编造。如发现存在信息不实或虚报现象,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回。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学会会员服务部
联系电话:010-64298551 64298550
电子邮箱:cacmhy@vip.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服务部
邮政编码:100029
监制:马 骏
统筹:王琳琳
审核:刘 琰